在一个医保年度统筹期,医疗费报销支付最高限额为:成年人报销支付上限额40000元,未成年人报销支付上限额60000元;在一个结算年度内,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。
成年人(18周岁及以上人员):
报销金额分段标准 |
报销比例 |
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部分 |
支付35% |
10001元至20000元部分 |
支付45% |
20001元至40000元部分 |
支付50% |
40001元及以上部分 |
支付60% |
未成年人(18周岁以下人员及全日制在校学生):
报销金额分段标准 |
报销比例 |
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部分 |
支付50% |
10001元至20000元部分 |
支付55% |
20001元至40000元部分 |
支付60% |
40001元及以上部分 |
支付70%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