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衢化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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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调整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
2014-01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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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404
一、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待遇标准
年度累计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16万元调整至21万元。其中,起付标准以上至6万元(含)部分,统筹基金支付84%;6万元以上至21万元(含),统筹基金支付87%。退休人员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相应各增加5个百分点。
二、调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标准
年度累计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1万元以上至51万元(含),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%。
三、本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。
以上内容摘自衢市人社险【2013】290号文件